各市(县)区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事业单位,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直属学校、市属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23〕15号)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体育资源作用,建立校内外体育协同育人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市级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和公益性原则,在全市范围遴选建设50个市级课后服务体育体验活动(体教融合)基地,充分发挥社会体育资源作用,推动体育课堂向校外延伸,积极探索“资源共享、课程共建、人才共育”的合作育人模式,建立课内课外有效联动、校内校外优势互补、学校社会有机衔接的协同育人体系。
二、申报范围
无锡市全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公共体育文化场所、经教育、体育等部门批准的体育类培训机构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科技馆等单位。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培训机构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授课教师有专业资质且无不良记录,申报单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申报单位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安全保障措施完备,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近3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四、申报材料清单
1. 无锡市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申报书(附件2);
2. 申报单位服务承诺书(附件3);
3. 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校外培训机构还需提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4. 独立法人资质证明及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 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
6. 校外培训机构提供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材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7. 其他(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情况等)。
五、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择优推荐。各市(县)区教育和体育部门进行审核,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至市教育局。市属单位直接上报市教育局。
(三)遴选认定。教育局、市体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统筹工作需要和基地布局等因素,经公示后,确定首批50个市级课后服务体育活动基地,认定并公布名单。
六、建设要求
无锡市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要联合各级教育、体育等部门以及大中小学校,在资源共享、课程共建、人才共育等3个方面协同推进。
(一)资源共享。各基地要为学校、学生提供免费或最大程度优惠的服务和资源,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在校学生进入活动基地参观、学习、锻炼和比赛等活动。各基地要配全配优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教师队伍,要积极整合区域师资,组织专家开设专题讲座、活动课,扩大优质体育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课程共建。各基地要设定体质健康课程、安全教育课程或在课程中穿插体质健康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加强与学校的紧密联系,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实践研究,强化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统筹衔接,积极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推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融合创新。
(三)人才共育。各基地要面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提供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空间,有固定的时间安排体验课程、固定的场地开放体验日,积极组织集体性体育活动,每年免费或优惠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审查、推荐工作,切实完成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的日常监督、年度审核和常态化检查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建设周期为1年,1年后进行复评,复评通过的可优先进入下一轮建设期。根据全市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结合建设整体布局,适时吸纳补充市级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
(三)报送要求
1. 电子材料。各市(县)区教育局将《无锡市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及推荐单位的《无锡市课后服务体育活动(体教融合)基地申报书》(附件2),报送至邮箱:wxjytwy@163.com。
2. 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报送至无锡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段芮,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517,联系电话:81821836。
3. 申报单位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0日。市属单位直接上报市教育局。